因在處置仙桃市重大群體性事件中領導不力、工作失職,造成惡劣影響,湖北省委決定,免去仙桃市委書記馮云喬(副廳級)職務,終止其提拔任用程序,另行安排工作。同時,對仙桃市長周文霞和市委秘書長鄭章均作誡勉談話處理。
今年8月2日,湖北省紀委一紙問責通報,引起了輿論廣泛關注。此次問責的依據,正是《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六條所規定的有關情形。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有法度。
正如《問責條例》的施行為各級黨組織進行責任追究提供了有力抓手,黨的十八大以來,一系列黨內法規制度的制定實施,有力推動了黨內法規體系建設,為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有力支撐。
制度籠子越扎越緊,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紀律保證
2013年7月,西柏坡。
“這里是立規矩的地方。”習近平總書記在聯系點河北省調研指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時指出,“黨的規矩、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有力推動了黨的作風和紀律建設。”
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
建設好、管理好一個擁有8800多萬名黨員、440多萬個黨組織的執政黨,不可能離開黨內法規制度。正如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就是不斷扎緊黨紀黨規的制度籠子。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著眼于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把制度治黨、依規治黨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統籌謀劃和部署,一系列重要黨內法規制度相繼制定出臺。據統計,近四年來,中央出臺或修訂的黨內法規達50余部,已超過現行15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的1/3.
2012年12月11日,《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正式印發。
這不僅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定的第一部重要黨內法規,更孕育催生出日后家喻戶曉、影響深遠的名詞——“八項規定”。
2013年11月,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編制的《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正式發布,這是加強黨的制度建設頂層設計的一項戰略工程。
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對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今年7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使黨的問責工作有了第一部基礎性法規,釋放出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此外,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成為開展巡視工作的基本依據;修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力推動解決“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取人問題;《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劍指干部能上不能下的老大難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度治黨、依規治黨,已然成為具有鮮明時代特征的黨建熱詞。
“政黨作為一個組織,要想運行得當、有戰斗力,制度保障是最基本的。”中央黨校教授辛鳴表示,嚴明紀律和規矩,扎緊制度的籬笆,就是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堅實的紀律保證。
立足實踐、直面問題,實現黨內法規的與時俱進
“圈子文化不絕,政治生態遭破壞”“內部管理存在‘燈下黑’”“推進簡政放權改革趨利避義”……本月中旬,中央巡視組陸續公布了對36個地方和單位的巡視反饋情況,十八屆中央第十輪巡視反饋全部揭曉。
從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根本任務,到緊扣“六大紀律”,深化“四個著力”;從開展常規巡視,到探索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巡視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巡視“利劍”作用充分發揮。
在取得豐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2015年8月,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頒布實施。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
黨的十八大以來,從突出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到狠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從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到著力抓早抓小、動輒則咎,一系列管黨治黨組合拳,直面“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為黨內法規制度創新奠定了堅實的實踐基礎。
與此同時,在新的環境和條件下,現行一些黨內法規制度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必須加以修訂和完善,將管黨治黨的新實踐及時轉化為制度成果。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是在這樣的情形下應運而生。
將廉政準則修改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化繁為簡、突出重點、針對時弊,既覆蓋全體黨員,又突出“關鍵少數”,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樹立了一個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
修訂后的《紀律處分條例》著重解決紀法不分、政治紀律規定不具體等突出問題,實現紀法分開,把政治紀律具體化,將黨的十八大以來關于作風、紀律等方面新要求轉化為黨內法規……
“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度建設的一個總體規律是實踐探索在前,總結提煉在后,實現黨內法規的與時俱進。”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過勇表示,隨著一系列黨內法規制度的修訂、完善和出臺,制度建設將更具有現實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更加務實管用,為全面從嚴治黨注入強大動力。
踏石留印、抓鐵有痕,使制度成為硬約束而不是“橡皮筋”
黑龍江省原副省級干部付曉光恐怕沒有想到,因為一次“習以為常”的公款吃喝,自己不僅被免去職務,由副省級降為正局級,還受到了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同樣始料未及的,還有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九龍湖村黨總支原書記項偉。因組織公款旅游、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項偉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職務有高低,執紀無差別。
“規定就是規定,不加‘試行’兩字,就是要表明一個堅決的態度,表明這個規定是剛性的。”時至今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八項規定時的一番話,仍讓人印象深刻。
八項規定,之所以被干部群眾贊譽為“鐵八條”,就是在于執行的剛性和狠抓的韌勁。
制度千條萬條,不抓落實就是白條。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不斷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同時,黨中央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使制度成為硬約束而不是“橡皮筋”。
各級黨組織一方面通過舉辦專題研討班、培訓班,將法規制度列入中心組學習內容和干部教育課程等方式,促進黨內法規入腦入心;一方面用好黨紀黨規的戒尺,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推動黨內法規制度落地生根。
“如果制定一百條好的制度卻不執行,還不如將一條好的制度執行到位。”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偉表示,“治”是制度治黨的題眼和關鍵,只有將“治”貫穿黨建工作全過程,黨的制度建設才能真正融入全面從嚴治黨的偉業。
審議《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兩個文件,是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的重要內容之一。可以預見的是,兩個文件的頒布實施,必將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細落實,在全黨激蕩起強大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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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編輯:鐘婷 陳炳文